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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共享法庭”让金融消费者畅享“智慧司法”便利
  时间:2022-01-10 16:28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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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共享法庭”让金融消费者畅享“智慧司法”便利

  □ 本报记者   王  春

  □ 本报通讯员 汤婧婧

  “现在请签署调解协议书。”近日,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通过金融“共享法庭”现场调解。

  借款人林先生和签署了共同还款承诺书的妻子分处浙江温州、宁波两地,借助“共享法庭”,二人足不出户享受了诉前调解服务。

  林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,无法归还银行贷款,但其有还款意愿,希望能够分期偿还。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,得知当事人和银行都有调解意愿后,温州市银保调委组织双方开展了诉前调解,在了解到林先生的妻子身处宁波,无法到场参与调解,调解员指导林先生及其妻子通过“共享法庭”的“ODR”系统进行调解,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。

  当天,调解员通过金融“共享法庭”与当事人现场连线,对双方的诉求进行解释和调解,不到半小时,双方就友好达成了最终调解方案,既省时,又减少了奔波诉累。“真高效,不用两地来回跑,真没想到这么顺利。”林先生说。

  “一直以来,温州中院与温州银保监分局一道共同致力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,维护温州金融秩序稳定,携手走出了一条具有温州特色的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合力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‘温州经验’。”温州中院党组书记、代院长蒋卫宇告诉记者,此次首家市级层面金融“共享法庭”的启动,是实现人民群众对金融司法解纷新需求、新期待的进一步拓展,是法院职能在金融生态法治建设中的进一步延伸,也是审判机关、金融监管机构合力护航温州续写创新史、走好共富路的进一步实践。

  据悉,温州市首家市级金融“共享法庭”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温州银保监分局共同设立,位于滨江CBD的温州银行温银大厦。依托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与银行硬件设施,金融“共享法庭”以“一网线、一屏幕、一终端”为标准配置,集成浙江解纷码、移动微法院、庭审直播网、裁判文书公开网等软件模块,使广大市民在“家门口”便能享受调解指导、诉讼咨询、网上立案、在线庭审、跨域开庭、巡回审判、普法宣传等多元司法服务,真正实现金融矛盾纠纷处理“最多跑一次”,让人民群众充分共享数字化改革成果。

  “温州中院和温州银保监分局共建金融‘共享法庭’,是践行‘以人民为中心’思想的有力举措,是新时代‘枫桥经验’的创新发展。”温州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朱燕军表示,金融“共享法庭”突破时空限制,将司法服务功能延伸至金融机构网点一线,有效推动金融矛盾纠纷就地化解、源头化解、实质化解。温州银保监分局将积极打造“司法+科技”赋能金融消保新模式,持续推动辖区内银行业保险业“高站位”做好消保工作、“高质量”建好金融“共享法庭”、“高标准”推进金融纠纷化解。

  据悉,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温州银保监分局通过交流合作,目前已在全市19家金融机构61个网点设立金融“共享法庭”。近日,温州中院、温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出台了《关于推进金融“共享法庭”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两家单位将在温州全市范围内推广设立金融“共享法庭”,实现“共享法庭”在银行业保险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,推动金融矛盾纠纷处理“最多跑一次”,打通便民服务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切实增强金融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。

  记者从温州中院获悉,2021年9月以来,该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,统筹谋划,高标准、高质量、高水平推进“共享法庭”建设,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。截至2021年12月,全市已建成“共享法庭”2964个,开展在线会商、调解指导等2757次,分流、化解各类纠纷635件。 【编辑:王禹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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